摘要
职位数量: 137
招聘人数: 137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6-03-28 17:16
工作地点: 鄂州
公告详情
鄂州市中心医院,始建于1946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湖北科技学院附属医院、武汉大学医学院、湖北中医药大学等多所高等院校的教学医院,拥有9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先后被列为全国第一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医院、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医院、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医院。
目前,医院已经形成“一院两区”发展格局。医院明堂院区现有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200张;医院临空院区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24.23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350张。医院在职职工2187名,高级职称人员472名,医学博士10名、硕士303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6名、湖北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名、湖北省政府特殊津贴6名,享受市政府津贴3名,鄂州名医11名。
开设47个临床及医技科室,有2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单位(骨科和临床护理)、19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6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拥有急诊急救“五大中心”(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拥有“病理检测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医学影像中心、临床检验中心、远程会诊中心、肿瘤中心、健康体检中心”7个市级诊疗中心,病理、院感等25个市级质控中心。
医院组建以鄂州市中心医院为核心的鄂州市医疗集团,建立健全鄂州市医疗集团章程,细化医疗集团内部管理制度。市中心医院(市三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妇幼保健院为成员单位的市医疗集团进入实质性运行。托管华容区人民医院、华容区卫生院、鄂城区人民医院,领办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式运行。目前,医院初步形成“一院两区、一体多翼”的战略布局。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7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5年医院拟招聘工作人员137名,其中:中心医院109名、葛山分院28名(详见附件《2025年鄂州市中心医院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学历要求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3+2”、“中起本”、“中套本”、“专升本”、自考、成教、电大等非高考统招学历及中职对口高考毕业生;护理岗位可放宽至“3+2”统招全日制学历。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2025年鄂州市中心医院招聘岗位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关于报考年龄等截止时间
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2025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5届毕业生报考。2025年底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经招录机关审核同意可以报名,待其毕业离校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办理录用手续。如2025年12月前未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不得录用。
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中心医院医学岗位相关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
具有博士学历(全日制)学位且取得相关从业资格的,提供3年内过渡性住房一套,科研基金30万元,一次性补贴8万元,协议期内每年完成目标考核任务奖励5万元(10年共50万元),入职当月即享受所在科室副主任绩效工资待遇及五险一金(含大病医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职称;协助解决配偶就业;协助解决子女入学;每年医院提供职工免费体检;入职当月享受医院职工餐补;每年为职工购买重大疾病医疗互助。
(二)硕士研究生
具有硕士学历(全日制)学位且取得相关从业资格的,入职当月办理五险一金(含大病医疗),一次性补贴3万,协议期内每年完成目标考核任务奖励2万元(5年10万元),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通过后享受所在科室绩效待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职称;协助解决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每年医院提供职工免费体检;入职当月享受医院职工餐补;每年为职工购买重大疾病医疗互助。
(三)本科及以下或非医学岗位
按照医院合同制人员待遇执行,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绩效、五险一金等(含大病医疗);每年医院提供职工免费体检;入职当月享受医院职工餐补;每年为职工购买重大疾病医疗互助。
五、招聘程序
招聘流程:报名→初审→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应届生签订三方协议)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填写基本信息。在资格初审后,将在医院门户网站公布符合参加报名考试的人员名单。
2.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9日起
其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在笔试前完成,资格复审的地点在医院临空院区。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资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表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专业方向证明原件(医疗专业提供);
(2)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笔试(面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报考岗位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考试开始后,未按照要求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1.开考比例确认。原则上按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1:3的比例开考。报名和资格审查对象不足相应比例的,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要,开考比例由医院另行研究决定。
2.笔试
笔试在医院党委的领导下、医院纪委的监督下由医院组织人事科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统一组织。
笔试内容:重点测试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
笔试原始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3.面试
面试在医院党委的领导下、医院纪委的监督下由医院组织人事科统一组织。面试原始分值为100分,不安排参加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面试方式:专业面谈
面试内容:思想素质、职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能力。
4.考试成绩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不安排参加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对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岗位,结合考试成绩及岗位要求,由医院研究后决定是否列为体检人选。
5.体检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
(2)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补做体检合格,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不予聘用。
(4)体检费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体检合格的考生自动进入考察阶段。
6.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岗位需要,由医院研究是否递补。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虚假证件和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以手机号码为首要联系方式。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五)凡考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亲属关系或因其他原因需要回避的,必须按规定实行回避。
(六)咨询电话:027-60660752。QQ群:864580927
监察室监督电话:027-60660629
卫健委监督电话:027-60660803
(七)本公告的内容由鄂州市中心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鄂州市中心医院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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